1903年3月8日,美国芝加哥女工和全国纺织\服装业的工人,联合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和罢工,要求增加工资、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和获得妇女选举权,得到美国和世界广大劳动妇女的热烈支持和响应,影响扩及全球。1910年8月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的第二届国际社会主义者妇女代表大会上,根据主持领导这次会议的克拉拉的提议,为纪念美国芝加哥女工大罢工,团结各国妇女共同革命,特确定每年3月8日为“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此后,纪念“三八”妇女节的活动逐渐扩大到全世界。1977年,联合国大会正式定3月8日为“联合国妇女权益日和国际和平日”。妇女节的确立伴随着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100多年来,各国妇女为争取自由平等,进行了长期的、不屈不饶的斗争,以联合国为主导的国际社会为促进和保护女性权利做出了积极努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正式规定:3月8日为中国全体妇女们共同的节日。国务院1999年和2007年《关于修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均规定: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